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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拟发不超10亿元可转债 2020年上市募8.3亿元_环球新要闻

2023-03-23 15:51:10来源:中国经济网

北京3月23日讯宏柏新材(605366.SH)昨日晚间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截至今日收盘,宏柏新材报16.96元,跌幅0.88%,总市值74.00亿元。

根据预案,宏柏新材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宏柏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宏柏新材表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另据宏柏新材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0,305,598.27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宏柏新材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75,030.56万元。

具体来看,宏柏新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9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交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9.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698.38万元(含税)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合计人民币77,135.6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27.61万元后,加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22.55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030.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

宏柏新材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份8,300.00万股,发行价格9.98元/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先卫国、陈靖。

宏柏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费用合计7,803.42万元(不含税),其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和保荐费用5,375.83万元。

宏柏新材于2020年7月30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拟募集资金75,030.58万元。

2022年,宏柏新材实现营业收入1,697,628,002.32元,同比增长32.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376,335.34元,同比增长11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6,894,642.82元,同比增长117.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8,487,635.45元,同比增长354.96%。

2022年4月20日,宏柏新材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335,66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705,600元(含税),转增100,698,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436,358,000股。

2023年3月13日,宏柏新材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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