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18日讯深交所网站近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001339.SZ)的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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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4日,智微智能披露《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06元/份,定价方式为自主定价。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智微智能说明相关事项。
关注函指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不低于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5%。关注函要求智微智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充分说明本次采用自主定价的原因及具体方式,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向相关人员变相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注函还要求说明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22年8月15日,智微智能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6175万股,发行价格为16.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110.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7.58万元。
智微智能实际募资净额比原拟募资少8229.95万元。公司2021年12月16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原拟募资103,347.53万元,拟分别用于“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深圳市智微智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智微智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是刘超、魏宏敏。智微智能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8,992.92万元,其中中信证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6,034.56万元。
2019年-2021年,智微智能净利逐年增长,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下降,2021年降为负值。2019年-2021年,智微智能营业收入分别为139,722.90万元、193,252.16万元、269,996.14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51,830.40万元、188,038.41万元、280,003.3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851.04万元、14,561.61万元、19,715.2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927.36万元、970.72万元、-4,292.96万元,净现比分别为1.69、0.07、-0.22。
以下为关注函全文:
关于对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57号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06元/份,定价方式为自主定价。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不低于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5%。请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充分说明本次采用自主定价的原因及具体方式,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向相关人员变相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3、请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1月16日
标签: 股权激励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