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12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4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必贝特”)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7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5家,北交所过会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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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贝特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彭浏用、熊志兵。这是中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单IPO项目。此前,1月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必贝特是一家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专注于创新药自主研发的生物医药企业。公司聚焦于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依托自主研发构建的核心技术平台,持续开发临床急需的全球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和针对未满足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钱长庚,无控股股东。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钱长庚直接持有公司15.2840%的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同时通过担任广州药擎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8.5899%的股份。钱长庚为美国国籍,拥有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权。
必贝特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90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公司拟募集资金20.05亿元,用于新药研发项目、清远研发中心及制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公司核心产品与其他公司相关领域在研药品及国内引进药品相比具有的竞争优势和劣势,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及具体表现,发行人对市场空间的测算是否谨慎合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真兴贝特的设立及存续概况,相关代持关系的形成是否真实有效;(2)在真兴贝特项目验收合格后仍由发行人代持控股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及前身必贝特有限历史沿革中涉及的自然人股东股权代持问题,说明:(1)相关代持关系的形成是否真实有效;(2)未履行相关缴税手续的解除代持关系是否存在税务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说明对产品市场空间的测算是否谨慎合理,以及发行人与其他公司相关领域在研药品及引进药品相比具有的竞争优势和劣势。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023年上交所深交所IPO过会企业一览: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上会日期 | 拟上市地点 | 保荐机构 |
1 |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01/03 | 上交所科创板 | 中信证券 |
2 |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3/01/06 | 深交所创业板 | 华泰联合 |
3 | 深圳市睿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01/06 | 深交所创业板 | 中信建投 |
4 |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3/01/06 | 上交所科创板 | 招商证券 |
5 |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01/11 | 上交所科创板 | 中信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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