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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9日讯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无锡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锡银保监罚决字〔2022〕45号、4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内部管理不到位,承保时权属证明有效期未能完全涵盖保单期限,内部管理不到位,理赔档案不完整。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无锡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22万元。
钱峰对上述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行为负管理责任,无锡银保监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2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农业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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