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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月27日讯昨日晚间,大参林(603233.SH)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研究后,对“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延期至2023年4月30日,对“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告显示,大参林上述三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在调整前均为2022年12月31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大参林表示,受国内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为配合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募投项目施工场地的人员流动、材料运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运营中心、仓库及厂房的基础建设、设备引进及调试、后期验收等工程进度不及预期,导致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为了更好的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大参林称,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未调整项目的内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关于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6号)核准,大参林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35.80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98.25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362.45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大参林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405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0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13,254,716.98元后募集资金为1,391,745,283.0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不含税)合计人民币2,265,188.69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480,09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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